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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06~2007学年校际交换学生项目计划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11-08 04:15:05     作者/出处:科研     阅读次数:[]

 

     

 

 在校学生

      根据我校与国(境)外高等学校间签订的校际交换学生协议,2006~2007学年学校将继


续为在校学生提供出国(境)留学的机会。现将《2006~2007学年校际交换学生项目计划表》


(附件1)发布给各位同学,供大家在选择出国(境)留学项目时参考。表中所列项目均为双


方学校协商决定的项目,有些涉及到荷兰、美国、德国和部分日本的交流项目,学校将视报名


的情况与对方学校进行具体磋商。表中所列交流项目除了特别说明的外均为免学费项目,但学


生必须照常向我校缴纳相应的学费。学生的往返旅费、生活费和医疗保险等费用由学生个人负


担。学校承认学生在外学习期间获得的学分。研究生申请交换留学,除了获得所在院(所)的


同意以外,还须与研究生院就学籍、答辩、毕业等因留学而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充分协商,获


得同意后方可报名。为做好派出学生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
20069月升入二、三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和2005级非委培的硕士研究生;

  2、身体健康、品学兼优、遵纪守法,无违纪记录;

  3、主要基础课程及主干课程考试无补考科目;

  4、能使用授课语言听课,能够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相关的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5、能够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经济来源证明;

  6、每人只限申报一个交换项目。

  二、申报程序

  1、计划表发布之后,学生可根据表上提供的网址自行查询有关留学信息,并可从校园网上


下载《吉林大学学生赴国(境)外留学申请表2-1 2-2》(附件2),本科生经所在班级的辅导


员以及所在学院负责留学生选派的负责人签字后,研究生除了履行上述手续外还须与研究生院


进行协商并获得同意后,由学生本人到学校出国(境)留学选派小组办公室报名(前卫南区友


谊会馆西侧二楼 交流科);


 
 2
、留学生选派工作小组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评审,有必要的组织相应的考试;

  
3
、经评审合格的人选名单将发布在校内办公、教务处、研究生院及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页上


公示,被确定的人选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向对方推荐。


  

三、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自计划表发布之日起即接受报名,截止到1125(星期五)。

  2、人选公示:12月中下旬(请有关同学注意网上发布的消息)。

  四、其它事宜

  
1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陆续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交流与合作网页上发布


部分具体项目的介绍和网络索引等资料,供同学们参考。



  2
、定派出的人选需向出国(境)留学生选派工作小组交纳200元人民币作为评审费。

  3、吉林大学出国(境)留学生选派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交流科(前卫南区


友谊会馆西侧二楼)

  

  联系人:刘  

  具体咨询:韩   张皎            电话5166573

               刘峰

            俄罗斯 李丹

               王丽君 魏玥      电话5166571

  附件:1、《2006~2007学年校际交流学生项目计划表》

        2、《吉林大学学生赴国(境)外留学申请表2-1  2-2

      以上表格请到学校校园网下载或到国际合作处索取

               

 吉林大学出国(境)留学生选派工作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