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年省教育厅“十一五”科研规划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09年省教育厅“十一五”科研规划项目的通知》(吉教科字〔2009〕1号)通知要求,现开始受理2009年度吉林省教育厅“十一五”规划项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今年申报的课题要继续紧紧围绕吉林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加大振兴老工业基地中的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及特色产业重点项目的资助力度,鼓励积极参与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科技自主创新, 支持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农业先进技术的推广和应用项目。
二、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均为自筹经费类项目,申报书 “六、完成本课题的备件” 中要体现其它经费来源金额。
2、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二至三年,课题立项后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研究时间进行,不得延期。逾期不能正常结项的,按撤项处理。
3、正在承担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者不得申报。
4、请申报教师下载并填写《吉林省教育厅“十一五”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2009年文科项目盲审表》一式5份,A4纸左侧装订。
5、按照省教育厅规定,每项收取评审费150元。
三、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务必于3月13日前将本单位申报书(含电子版)、申报费上报社科处。过期不予受理。
社会科学处
200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