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社会效益材料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以及学校社科处的通知,为全面总结、系统反映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社会效益,请各位老师报送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内容:
省、部级领导,以及省、部级(含)以上政府机关给科研机构或专家学者个人有关哲学社会科学的咨询报告的批示、信函、采纳证明等资料;反映其报告社会科学重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其它证明材料。
二、材料时限
2002年1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
三、有关要求
1.所有资料仅提供复印件,并注明是否有密级。领导批示字迹难以辨认的,请附必要 的文字说明。
2.请各位老师于5月23日前报送材料。
商学院科研办
200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