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工作的通知
(部门: 社科处 日期: 2007-5-31 14:05:15)
校内文科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教社政[2003]6号)和《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07年度招标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07]10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2007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投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和资助额度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07年度招标课题在广泛征集全国高校意见基础上,经教育部社科委评议确定,并经教育部批准设立40个招标课题(详见附件)。
每个项目的资助经费,原则上为30万元~80万元。
二、投标要求
凡普通高等学校在职教师,具有正高职称,符合《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均可组织课题组参加投标。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投标:
1、承担国家社科重大、一般基金项目尚未完成者;
2、承担历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尚未完成者;
3、正在承担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首席专家在2007年8月15日前,未提出最终成果鉴定申请者。
4、投标者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使之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得自行改动投标课题名称。
三、投标评审费
按照教育部要求,每投标一个重大攻关项目须交纳投标文件费及投标评审费1000元。
四、投标办法
1.投标者请下载《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计算机录入,A4纸打印和复印,并按投标评审书的“填表说明”有关要求装订。
2.为了保证投标质量,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科研秘书须提前将本单位填写完成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及附件材料一式1送社会科学处审核、加盖公章;
3.《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及附件材料一式9份分别装入9个档案袋密封、申请书电子版及项目申报费,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送交社会科学处,个人申报及不符合填表要求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五、投标评审书填写注意事项
1.“投标课题名称”必须与招标课题名称一致,不得更改;
2.“所在院系所情况”请各投标人所在单位按实际情况认真填写;
3.“投标课题的经费预算及用途”表内“劳务费”一项不得超过申请经费总额的10%。
其它注意事项详见申请书内的填表说明。
六、投标时间
社会科学处受理投标时间截止至8月13日,过期不予受理。
社科处
200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