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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04年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11-10 01:20:55     作者/出处:科研     阅读次数:[]

校内文科各单位:
    为加强对我校设立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根据《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对我校2004年确立的在研的哲学社会科学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中期检查范围
学校2004年确立的在研的哲学社会科学跨学科项目、精品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和校级重点研究基地项目。
二、项目中期检查要求
中期检查主要检查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是否按计划投入了科研力量,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研究计划的要求;是否有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科研工作,开支是否合理等。
三、项目中期检查结果的处理
无故未提交中期检查材料的项目及中期检查未通过的项目,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推迟或停止对其进行后续拨款。
四、项目中期检查须提交的材料
1.请各单位科研秘书通知应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负责人下载并认真填写《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以下简称《中期检查表》),计算机录入,A4纸打印一式3份。
2.请项目负责人同时提交阶段性成果,已出版的著作提交样书1部,已发表的论文提交复印件1份(含刊物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及论文正文),已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提交报告原文及被采纳证明各1份,待发表的论文提交论文打印稿(已收到刊物采用通知的同时提交通知复印件)1份,尚未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提交报告打印稿1份,未出版的著作提交书稿复印件1份。请将提交的材料装订成册(A4纸)。
五、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务必于11月18日前将本单位《中期检查表》、阶段性成果及《中期检查情况一览表》,统一报送社会科学处,过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房华 联系电话:5166117     电子邮件:
 附:1.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
         2.2004年度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3.项目中期检查情况一览表

请我院教师按要求于11月17日前将材料交到院里。
    联系人:李立超               联系电话:5167053
    E-mail:sxykyb@mail.jl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