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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04/2005年度DAAD博士生奖学金项目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06-08 09:06:25     作者/出处:EMBA教育中心     阅读次数:[]

    根据中德文化交流计划,双方将每年互派奖学金生,前往对方国家攻读博士学位。为支持有关单位人才培养工作,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今年拟补充选拔部分德国DAAD(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博士奖学金项目留学候选人员。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补选2004/2005年度DAAD博士生奖学金项目留学候选人员的函》文件精神(详细情况请查阅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出国留学”栏中的“DAAD攻读博士学位项目”),我校现遴选DAAD博士生奖学金项目候选人员。具体如下: 
  一、DAAD博士生奖学金项目分两类: 
  1.进修待转生:即选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赴德国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暂定为两年。如在两年内能获得攻读博士学位资格及德方继续资助,则可申请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并相应延长留学期限(最长不超过四年)。如届时不能获得攻读博士学位资格及德方继续资助,则应按拟定留学期限回国服务。 
  2.联合培养博士生:即选派已获得国内攻读博士资格者或在读博士生赴德研修,留学期限不超过两年。被选派人员应回国进行论文答辩,并由国内院校颁发学历、学位证书。 
  二、本奖学金项目申请专业不限(艺术类除外)。 
  三、申报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德优良,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应具有学成回国为校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并自愿遵守项目规定。 
  2.进修待转生的年龄不超过30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33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需TOEFL和PETS5级成绩等)。 
  4.身心健康。 
  四、申请事宜 
  各单位如有申请人员,请于2004年6月4日前将填写完毕的《吉林大学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请表》(此表可在http://szb.jlu.edu.cn下载)报到师资办培养科。所有人选学校对其进行综合评选,最后确定人选填写正式申请表格。 
  联系电话: 5167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