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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吉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项目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4 10:42:07     作者/出处:     阅读次数:[]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 (教研﹝20151号)(附件1)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加强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提高我校案例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项目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为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的授课教师。已经获得立项资助的案例库项目但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在此次申报之列。

2.本次案例库建设范围是我校已有的专业学位种类(附件2)。每个案例库建设项目要求编写两个案例,所编写的案例均须为原创,且未参加任何案例比赛、未在任何期刊发表、未被任何案例机构收录、未受学校有关项目资助等。

3.案例编写应符合本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案例编写规范,如无具体要求,则按照《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文字案例格式规范(试行版)》(附件3)要求进行编写。

4.案例须能够满足所在专业学位种类研究生的教学要求,在本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课程上进行应用。

5.案例编写完成后,积极参加本专业学位教指委组织的优秀案例评选,力争进入“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相关专业学位案例库。学校拟对成功入选者,予以一定的鼓励和支持。

二、建设周期及阶段性成果要求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资助经费1-2万元。20226月进行中期检查,需提交一篇标准案例;20236月进行结题验收,提交另一篇标准案例。

三、其他事宜

1.项目申请人须登录“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http://ccc.chinadegrees.com.cn/index/enterIndex.do),查看相关专业学位案例编写规范。注册为个人会员后,培养单位(注册成院系会员后)可以分配给个人会员查看相关专业学位案例的权限。分配权限事宜联系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有关注册事项详见附件4)。

2.请各培养单位于615日下班前统一将本单位申报书(附件5)一式3份报送至研究生培养办公室(鼎新楼A439室),电子版文件以“项目负责人姓名+案例库”(如“某某某+案例库”)为文件名发送至liangdd@jlu.edu.cn。

联系人:梁德东      联系电话:85166255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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