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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吉林大学励新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8 08:10:55     作者/出处:     阅读次数:[]

校人字[2021]283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励新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校发[2021]67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21年励新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一)重点培养阶段

1.申请人应为我校正式在编的专任教师。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爱国奉献精神和高尚道德情操,恪守师德行为规范、学术道德规范等职业道德规范。

3.原则上应为198611日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如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到19811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4.具有博士学位,有比较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较高的教学科研能力及发展潜力。

5.具有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和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6.历年来年度或聘期考核合格及以上。

7.认真履行教学职责,教学效果突出,得到广泛认可和好评。

8.近三年在教育教学、人才培养、学术水平、实际贡献和现实表现等方面取得较高质量的业绩成果。

(二)精英培养阶段

1.经过三年重点培养,历年考核均合格及以上,三年内业绩成果达到申报教授职务业绩条件。根据《关于印发<吉林大学各学部教师申报教授职务学术业绩条件(2021-2022年过渡条件)><吉林大学各学部教师申报副教授职务学术业绩条件(2021-2022年过渡条件)>的通知》(校发〔2021441号)文件精神,原则上执行该文件所要求的学术业绩条件,具体以各单位业绩细则为准,达到各单位2020年所执行业绩细则标准的仍可申报。对教学和科研成果的界定和认定标准,按照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执行。

2.未入选过重点培养阶段的专任教师,需满足重点培养阶段除年龄以外的全部条件,且三年内业绩成果达到申报教授职务业绩条件。

3.在三年内业绩成果达到申报教授职务业绩条件的基础上,取得高水平标志性成果,在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表现出较大发展潜力的,对于业绩条件中关于“完整指导过硕士研究生1届及以上”的规定不作为必要条件。高水平标志性成果的质量应相当于“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中英才教授科研业绩成果的质量。

4.原则上应为198111日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如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到 19761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二、选拔名额

按照重点保障“一流学科”的原则,结合各教学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人数,确定重点培养阶段各单位名额,详见附件。精英培养阶段全校择优选拔50名左右。

三、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填写《励新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申报表》(附件2/3/4),将《申报表》和“代表性成果登记”页中代表性成果的PDF格式文件提交到中层单位。

2.中层单位审核、公示

中层单位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把师德表现作为首要要求,全面落实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对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师德师风、医德医风等方面进行审查,坚持师德师风、医德医风“一票否决”制度。

对申报人员的业绩成果是否满足选拔条件进行审核,对申报人员所提供成果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确定具有申报资格的人选。申报表格、成果材料均应在本单位内部集中公开展示,公开展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中层单位负责受理有关申报材料的异议。

3.中层单位评审、公示

中层单位学术委员会对具有申报资格的人选进行评审,在名额以内拟定人选并有序填写《2021年励新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培养阶段/精英培养阶段)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5/6),中层单位对确定的推荐人选名单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并受理公示期内的异议。申报表格经中层单位和申报人确认无误后,由中层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并制作成PDF格式文件。

4.学校资格审查、公示

学校对中层单位评审通过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行专家评议,对通过人员进行网上公示。

5.经学校审议,正式确定人选。

四、其他

1.本次申报业绩成果的起止时间为20188月至202111月。

2.各中层单位务必严格审核,宁缺毋滥,如发现被推荐人不符合申报条件,取消当事人申报资格并减少该中层单位名额。

3.曾受本计划资助的教师不再重复资助。

4.2017年重点培养阶段入选者在培养期内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获得国家级人才称号的,本次申报精英培养阶段可不占名额。目前仍在重点培养阶段培养期内的教师如符合上述情况,可自愿选择提前参加精英培养阶段选拔,占名额,如入选精英培养阶段则退出重点培养阶段。

5.聘任到准聘长聘岗位或各类人才岗位的教师,薪酬待遇按照就高原则执行,不再兼得本计划的津贴。

6.各中层单位请于202217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人力资源处培养培训科。报送材料包括:

1)《2021年励新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培养阶段/精英培养阶段)推荐人选一览表》

需经中层单位学术委员会评议后有序上报,需报送原件和电子版。原件要求中层单位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为excel文件,以中层单位全称命名。

2)《2021年励新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申报表》

需报送原件和电子版。原件需签字、盖章的部分应齐全;电子版须为带有签名及公章的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单位+姓名”。

3)推荐人选的代表性成果PDF格式电子文件。

联 系 人:曲裕吉

联系电话:85167447

电子邮箱:quyuji@jlu.edu.cn

办公地点:鼎新楼A619



人力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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